文章来源: | 未知 | 文章作者: | 招生网 | 发布时间: | 2015-01-18 10:10:08 | ||||||||||||||||||||||||||||||||||||||||||||||||||||||||||||||||||||||||
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是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指出“在坚持和完善统一高校招生制度的基础上,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为导向,探索多样化的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模式,逐步提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招生中的影响和作用”。 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也是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的题中之义。新课改高考方案是适应高中新课改的要求而制订和实施的,高中新课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对学生进行过程性、综合性评价。相应地,浙江省的新课改高考方案也把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改为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考虑到现实条件,在这一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上,浙江省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方针。2009年,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2010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了部分高校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如何体现“三位一体”的精神,一些学校在招生章程里明确强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的作用,但主要还只是在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时才考虑两者的因素。由于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在投档比例较小的情况下,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小。 高考是联接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纽带。要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要使高校能选拔符合自身要求的新生,使中学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环境,就需要我们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强化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和选拔制度。为此,浙江省以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为首批试点学校,进行了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的试点。2012年共有14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开展了试点改革,2013年试点规模再次扩大,共有19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开展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表1 2013年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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